我曾经为期2年的异地恋,他是我读书时代的学长,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后来毕业了,有次过年回家,大家又聚在一起,然后他追我,我可能还喜欢着吧,就这样,为期2年的异地恋开始了.
我在南阳,他在上海.每个月他都会特意从上海跑来南阳陪我,很包容我很宠我对我非常好,只要我想要的他给的了,就连回去身上只剩下几块钱.现在回想起来,挺对不起他的.都说距离产生美,我还是觉得是小三.其实女人想要的真的只是不管开心还是不开心身边都有人陪都有人一起分享,是我不够爱他么?好像也不是,跟他分手的那几天,我每天哭的撕心裂肺,好痛苦好痛苦,我爸妈都被我吓到了.
噢,忘了说了,是我遇到了另外一个追求者,能够很近的跟我分享快乐与不快乐,实实在在陪在我身边,我开始动摇.其实我想解释一下,我跟他分开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距离,更多是因为家庭的反对,外加这个异地的因素,外加追求者,我承认我动摇了.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为期2年的异地恋.这算我劈腿么?我这样说出来我的事情,会不会被围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