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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阳市泰和花园电梯坏了要业主买单 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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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杨
时间:
2014-3-27 07:35
标题:
濮阳市泰和花园电梯坏了要业主买单 合不合理?
我是濮阳市泰和花园43号楼一单元9楼业主 ,我们的电梯从上周3月10日损坏停用,物业让我们现住的25户分摊维修费3200元,楼层共12层,第一层是门面房,共33户,我们25户部分已交每户140余元维修费,因物业收不齐费用坚决不维修,我母亲80多岁,两周没有下楼,整天很苦恼,我每天骑的电瓶车需要把电瓶提到9楼充电,我们要求先把电梯维修好,物业在做工作收没有缴费的用户,如果紧急病号抢救,不交钱是否不抢救,物业太气人,希望有关部门解决,还一个城市美好形象。
作者:
大姐头
时间:
2014-3-27 07:35
亲,到网上搜了一些结果:建议: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电梯的所有权归广大业主所有,如需大修电梯可以通过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等来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如果物业没有使用维修基金,而是直接要求业主另外交纳维修费,您可以提出要求,申请优先使用维修基金,以确保居民的正常使用。
作者:
醉卧卧龙岗
时间:
2014-3-27 10:37
濮阳网友的问题也进入我大南阳社区了
作者:
会跳舞的萝卜
时间:
2014-3-27 23:19
电梯出现问题,最不方便的就是老人,哎
作者:
阅女无数大官人
时间:
2014-4-6 15:52
绝对不合理!
作者:
小杨
时间:
2014-4-29 13:36
阅女无数大官人 发表于 2014-4-6 15:52
绝对不合理!
不知道向什么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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