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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8岁在沪周口打工者因车祸身亡 捐献器官救两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心在哪    时间: 2013-9-28 19:56
标题: 38岁在沪周口打工者因车祸身亡 捐献器官救两人
捐献者王先生经证实是周口市郸城人,名叫王进德
阅读提示 | 38岁的在沪打工者王先生因车祸不治身亡。家属得知这一噩耗后,在痛失亲人之际,做出了大义之举,捐出了王先生一肝一肾两个器官,使得上海的两名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得以接受移植手术,延续了生命。但这个王先生究竟是河南哪的?整个家庭能一起做出捐献器官的决定,其间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他走了,他撇下的一对儿女处境如何?
前日,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有关人员致电本报,将事情的整个过程完整告知。“上海人很感动,也很感谢。”这句话,见证了河南人器官捐献全过程的这位人员重复了好几遍。
□记者 宁田甜 实习生 董灏彬 崔文 文图
捐器官的河南打工者是周口郸城人
身份调查
前日上午,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以下简称捐献办公室)有关人员致电本报,告知了这位被各媒体竞相报道的河南打工者身份信息,他名叫王进德,今年38岁,是河南周口市郸城县宜路镇丁小庙村人。
据该人员说,经他们了解,王进德是21日骑电动车出的车祸,后确认他的病情不可逆转后,浦东中心医院王进德的临床医生将此情况报告给了仁济医院人体器官捐献的协调员,由协调员报告给上海市红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有着很严格的要求。我们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为了核准死者的确切身份信息,便与河南周口宜路镇派出所取得联系。经核实无误后,才开始走一系列的程序。”该人员说,经了解,才知道这个家庭的困难,王进德的妻子在儿子5岁、女儿3岁时便与之离异,这么多年儿女的开销,都由王进德常年收破烂、打零工挣钱承担。王进德儿子今年16岁,小学三年级辍学,这两年跟着其五伯在山东打零工。女儿小玉(化名)截至目前也已辍学一年多。
捐与不捐,家人曾做过思想斗争
捐献历程
前日上午,王进德的二哥王广志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家中兄弟7人,王进德最小。弟兄几个都是农村人,家庭条件都不是很好,都是举家常年外出打工,很少回郸城农村老家,老家只有今年80岁的老父亲和正在上学的小侄女。弟兄几个中,只有他一直在郸城县城居住,平时也是靠打零工挣钱。
王广志说,21日,弟弟出车祸后,是一位也在上海打工的老乡通知了他,他又通知了在洛阳、山东等多地打工的几个兄弟,一起奔赴上海。
得知弟弟不治后,器官捐献协调员告知他们,“人死有两种,一是正常死亡,一是挽救他人的生命。”“当时也确实做了思想斗争,因为全家人都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中,无心考虑那么多。当把这一想法告诉老父亲时,老人家只说,让我们兄弟几个做主就行。”
捐献办公室相关人员说,按规定,捐献器官必须征得父母、子女等亲属的同意。为此,捐献办公室专门以传真的形式向因年迈不能来沪的王进德老父亲发了委托书,老人接到后,在委托书上签了字,同意器官捐献一事委托几个儿子做主。
人没了,器官捐还是不捐,弟兄六个起初意见不一。
捐献办公室的人员说,当时他们思想斗争的主要原因是,担心捐献器官会不会影响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果。对此,捐献办公室表示,上海市公安局是捐献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办公室会与交警部门联系,保证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不会因捐献器官而改变。
“经过反复考虑,人都没了,如果火葬,也就是烧成一把灰,对社会也没啥贡献,既然能用器官帮助那些还活着的人,为何不为社会做点贡献呢?”王广志说,在充分协商下,赶赴上海的家人全签了字,同意自愿无偿捐献。
撇下的一对儿女,未来咋办?
家人担忧
“这次来上海,弟弟的俩孩子都来了。交通事故目前还没认定,我弟弟的遗体还在仁济医院太平间。交警说,事故处理起来至少需要一周。这边的事处理不完,我们也没法回去。至于小侄女以后咋办,我们都还没来得及去想。”王广志说。
王广志说,侄女小玉上学晚,目前已辍学一年多。弟弟不在了,弟妹也多年失去联系,小侄女以后的学业和生活问题,是他们几个伯伯发愁和担心的。“我们几个伯伯也真心希望孩子还能继续回学校上学,这次来上海,我们都劝孩子,多读点书还是好啊。等这边后事办完,我们就考虑孩子上学的事。”
“在办理器官捐献手续时,让王进德的儿子看一些捐献资料,结果他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当时感觉很心酸。真希望红十字会能帮到他们。”捐献办公室的有关人员说,王进德的殡葬事宜,上海红十字会将负责处理。
爱心反馈
有基金会想给
小玉帮助
前日下午,周口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曹科长说,像这样遭遇事故的家庭,民政部门可为其办理低保,每人每月平均发放不低于99元的补助。
前日本报报道发出后,河南省福兴儿童基金会办公室韩晓燕女士致电本报表示,基金会负责救助14岁及以下有困难的儿童,王进德的女儿小玉符合救助范围。他们准备再详细地了解一下情况,经讨论研究后,可能会给予小玉学费上的资助和课程上的辅导。
捐献者遗体
昨日已尸检
最新进展
昨日,记者致电上海浦东交警刘警官,他称,25日,王进德家属才将死亡证拿到交警部门,交警当即联系了法医。昨日法医已去医院进行了尸检,尸检结果将尽快出来。
目前,王广志一家人仍在上海处理后续事宜。
相关链接
我国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第八条规定,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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